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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儿慢性腹痛诊断要点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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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儿慢性腹痛(RAP),是由多种器质性和功能性原因引起的小儿常见慢性腹痛病,因其病因涉及范围广泛,并具有反复发作、长期持续、常规治疗疗效不甚理想等特点,严重影响了患儿的身心健康及其家庭生活。

RAP是指发生在3岁或3岁以上儿童的一种反复发作性腹痛、每月均有发生、至少连续3个月,发作严重时可影响患儿的正常活动,而在发作间歇期表现正常。在学龄前期和学龄期,仅有10%的病例有器质性疾病,功能性RAP占90%以上。

器质性RAP的病因

病因

器质性RAP的病因有腹部因素与全身性因素。

1.腹部常见疾病

①胃、十二指肠疾病:急、慢性胃炎,胃或十二指肠溃疡,胃套叠等,以小儿以炎性反应和溃疡多见。此外,还有十二指肠淤滞、先天性狭窄重复畸形等少见疾病。

②肠道疾病:各种感染性肠炎,炎性反应性肠病(包括溃疡性结肠炎、克罗恩病),肠梗阻(肠旋转不良、腹股沟斜疝、肠套叠)和阑尾炎等。

③肝、胆、胰腺疾病:肝炎、胆道感染、胰腺炎性反应、胆道蛔虫、胆总管囊肿、环状胰腺等。

④脾疾病:脾囊肿、脾扭转等。

⑤泌尿生殖系统疾病:泌尿道感染肾盂积水、尿路梗阻、尿结石等。

⑥其他:肠系膜淋巴结增生、炎性反应、乳糖不耐受消化道变态反应等。

2.全身或腹外疾病

肺炎、软骨膜炎(肋尖病)、心包炎、糖尿病、酮症酸中*尿*症、过敏性紫癜、荨麻疹、卟啉病等。

诊断

以下症状常提示RAP有器质性疾病

疼痛部位局限、体重丢失、厌食、排尿习惯改变、少尿、排尿困难、呕吐、血液学异常、尿常规和培养异常、显著的家族病史,发热、患儿从睡眠中痛醒等。

①腹痛发作时间:病程超过3个月(也可仅1~2个月),且病程中发作次数频繁(>3次)。

②腹痛发作特点:功能性腹痛发作以晨起多见,常于空腹或进餐时突然腹痛,每次持续时间不超过1小时,多数患儿不经处理可自行缓解;如每次腹痛持续2~3小时或更长时间者应考虑器质性。

③腹痛部位:器质性疼痛部位多偏离腹中线;若疼痛部位在脐周或脐上部近腹正中线,则多为功能性RAP。

④腹痛性质:器质性患儿夜间痛明显;功能性多为隐痛或钝痛,少数呈痉挛性疼痛腹痛歇时,生活如常,很少夜间痛醒。

⑤初次发作年龄:有研究者认为发作年龄小于3岁者应考虑器质性疾病,但仅供参考,因近年慢性便秘患儿发病年龄均偏小常引起功能性腹痛。

⑥伴随症状:器质性则由多种器质性疾病引起,可伴发热、频发胆汁性呕吐、呕血、尿痛、便血、贫血等原发病表现,值得注意;而功能性腹痛一般仅伴随食欲缺乏、偏食、便秘,偶有头痛、头晕等。

体格检查是更重要步骤,腹痛是器质性还是功能性的问题需在查体时进一步证实。

全身状况:①发育、营养状况,功能性对发育营养状况无影响,若患儿身高、体重基本正常,则一般不考虑为器质性;

②患儿神经、精神状况,注意有无自主神经功能失调。症状:功能性患儿有时呈神经质型表现为心动过速、轻度血压升高、手心多汗四肢发凉、瞳孔较大、面色苍白,表明自主神经功能不稳定。

功能性RAP的病因

典型的功能性RAP缺乏相应器质性病变的表现,腹部疼痛常表现为痉挛性或绞痛性。患儿可每日、每周、每月发作1~2次,或数月发作1次。每次发作不超过1~3小时,可自行缓解。发作以晨起多见,常于空腹或进餐时突然加重,但少有在夜间疼痛而影响睡眠。

疼痛主要为脐周内脏性疼痛,也可在腹部其他部位。

发作时可伴有功能性及自主神经症状,如呕吐、苍白出汗、面色潮红、心悸、头痛等,还可伴有食欲缺乏、腹泻、便秘及再发性呕吐。

此外,患儿还常伴有功能性疾病的家族史。此类患儿往往性格忧郁、情绪紧张、不愿与他人分享所得到的关怀,在学校学习认真,被教师认为是安静、易管理的学生。

病因

功能性RAP的病因目前尚不明确,目前认为与以下几点因素相关/p>

通常将小儿FAPD分为如下四种类型:肠易激综合征(IBS)、功能性消化不良(FD)、腹型偏头痛及不符合三种诊断的非特异性FAP(FAP-NOS)。

功能性消化不良(FD)

临床表现

上腹痛、腹胀、早饱、厌食、嗳气、恶心、呕吐、上腹烧灼感或反酸是最常见的症状,可以是以其中某一个症状为主,也可以是多个症状加出现。

疾病发展到后期,可以出现身体及智力发育延退,造成精力不足、注意力不集中等。部分患儿可以表现出明显的精神心理障碍,比如烦躁、焦虑、抑郁等。

诊断

诊断前至少2个月内符合以下1项或多项条件,且每个月至少4天是有症状的:

①餐后饱胀;

②早饱;

③与排便无关的上腹疼痛或烧灼感;

④经适当评估,症状不能用其他疾病来完全解释。

FD包括以下几种亚型:

①餐后不适综合征:餐后饱胀不适或早饱感,影响正常进食。

支持诊断的标准:上腹胀气、餐后恶心或过度打嗝。

②上腹痛综合征: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;a.严重上腹疼痛或烧灼感,影响日常生活;b.疼痛非全腹,局限于腹部其他部位或胸肋部区域;c.排便或排气后不能缓解。

支持诊断的标准:a.疼痛可能为烧灼样但不包括胸骨后疼痛;d.疼痛通常由进食诱发或缓解,但也可在空腹时发生。

肠易激综合征(IBS)

临床表现

腹部疼痛,伴有便秘或腹泻、腹胀,便秘或腹泻交替出现,粘液便等。

诊断

诊断前至少2个月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:

①每个月至少有4天出现腹痛,且符合以下至少1项:a.与排便相关;b.发作时伴有排便频率改变;c.发作时伴有粪便性状改变。

②伴有便秘的儿童,疼痛不会随着便秘的好转而缓解(如疼痛缓解则为功能性便秘,而不是IBS)。

③经过适当评估,症状不能用其他疾病来完全解释。

IBS可按类似于成人的亚型进行分型,反映了主要的排便模式,如便秘型、腹泄型、便秘和腹泻交替的混合型和未定型IBS。

腹型偏头痛

临床表现

主要表现为发作性腹痛,可持续2至72小时。腹痛与偏头痛可同时出现,或腹痛时无偏头痛,或腹痛与偏头痛交替发生。且伴有恶心、痉挛和呕吐。腹型偏头痛发作突然且非常严重,可能没有任何警示信号。疼痛可能持续2至72小时。

诊断

诊断前至少6个月内有2次腹痛发作,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:

①持续1小时或更长时间的突发急性脐周、中线或弥漫性剧烈腹痛(最严重和最痛苦的症状);

②发作间隔数周至数月;

③疼痛难以忍受,影响正常活动;

④患儿有特定的发病模式和症状;

⑤疼痛可伴随以下2种或多种症状:厌食、恶心、呕吐、头痛畏光、面色苍白;

⑥经过适当评估,症状不能用其他疾病来完全解释。

非特异性FAP诊断

诊断前至少2个月症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,且每个月至少发生4次腹痛:

①发作性或持续性腹痛,不完全与生理事件(如进食、月经期)相关;

②不符合IBSFD或腹型偏头痛的诊断标准;

③经过适当评估,腹痛不能用他病来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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